首页 >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 > 被指控强奸,对方应赔偿多少经济损失?

被指控强奸,对方应赔偿多少经济损失?

admin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 2023年11月20日
强奸罪的赔偿金依据犯罪的情节、对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损害而定。即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涉嫌强奸罪的案件中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犯罪分子赔偿以下损失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应计算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死亡的,还有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强奸罪可以要求赔偿以下损失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应计算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死亡的,还有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保定律师 张家界律师 汕尾律师 律师免费咨询网 杭州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离婚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遗产争议律师 武汉律师 厦门律师 承德律师 沧州律师 衡水律师 安徽律师 潍坊律师 珠海律师 来宾律师 广元律师 铜川律师 商洛律师 临夏律师 杭州律师 郑州律师 大同律师 德州律师 杭州钱江新城律师 云和律师 吉安律师 泰和律师 上饶德兴市律师